随着技术的发展,混凝土±功能逐渐优化,在军工制造、压缩天然气站、天然气厂、油库、油站港口等易燃易爆工程、仓库等工业建筑中,对地面或墙体有特殊要求,特别是对地面材料的严格要求,必须无火灾。一般的混凝土±碰撞或摩擦时可能会产生火焰。如果处于易燃易爆环境中,可能会引起爆炸和火灾,造成生命安全和国民经济损失。因此,在一些特殊环境下工作的建筑物或建筑物必须有特殊的消防防爆要求,即规定常用材料具有无火花的防爆特性。因此,必须在一些独特的地区选择无火花混凝土。
[0003]无火花混凝土±,它是一种特殊的混凝土,能承受冲击而不发火花±,又称防爆混凝±。当混凝土准备好±当与金属或硬石等物体发生摩擦冲击或摩擦时,不会发生火焰或火花,使易燃物质不易引起火灾或爆炸的风险。
[0004]"201310434694.5“,发明名称为”防火混凝±",公开了防火混凝±,其成分包括娃酸盐水泥、煤灰、矿粉、砂、石材和外加剂,按比例为:娃酸盐水泥29~32,煤灰19~28,矿粉27~33,砂12~18,石材18~27,外加剂1~3.5.其开放成分和配制不清楚,不清楚是否耐火,是否符合水泥施工特点,如何制备和使用。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3.8.5.必须使用无火花地面“无火花材料”路面铺装材料必须经不发火花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没有火花材料的材料是什么?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3.8.6.无火花地面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层材料应选用无火花豆石混凝土、无火花混合砂浆、无火花沥青砂浆、木材、橡胶、塑料等;
2.表层使用的砾石应由大理石、石灰石或其他白云石制成,金属或石材碰撞时无火焰;
3.砂应坚硬,表面粗糙,粒度应为0.15mm~5mm,泥浆含量不得超过3%,有机物含量不得超过0.5%;
4.水泥应使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普通粉煤灰水泥;
5.面层分隔的嵌条应采用无火的材料制成。准备时应随时检查,不得与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苗的杂质混合。
注:没有火苗地面类型,如粒度不大于2mm粘土、钉不暴露板、聚氯乙烯板、橡胶软板、无火石、混凝土、混合砂浆、水磨石及其沥青砂浆、沥青混合料等,有机材料(如聚氯乙烯、沥青等),虽然无火焰表面材料,但应用会出现静电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抗静电措施。根据取样困难、工程经济等综合要素,建议使用无火焰的豆石混凝土、混合砂浆、水磨石等水泥表面,但要求无火焰的石材,并经实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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