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15838326188(微信同号) 回弹方式简单、灵活,不破坏结构安全。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以至于有点过于广泛了!我在其他地方对它了解不多。在西安地区,几乎所有的混凝土结构都经过测试和验收。回弹试验一般用于检查混凝土的强度,这种验收方法已成为一种“标准”。只要反弹失败,实际验收也是可以接受的。我来不及了!笔者亲身体验,某工地25~33层混凝土是冬季施工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混凝土公司实验室取样形成的标准样品强度全部合格,施工单位取样形成标准养护样品。 ,保持在相同条件下的试件在相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结果均合格,但经过回弹试验,折算后的估算值比强度设计值几乎低一级。由于回弹值不“合格”,检测中心不会给出“合格”报告,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非常气愤,扬言不向混凝土公司支付混凝土费用。混凝土公司也心情不好。混凝土公司提出用钻芯取样验证现场被工地拒绝,理由是“钻芯太麻烦”、“大家用回弹验收”。最后,检测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混凝土结构的表面进行抛光。两周后,通过篮板“合格”解决了问题。另外,笔者经常发现,对于强度等级在C50和C50以上的混凝土,采用回弹法测试时,强度差异一般较大。这样一来,人们就不得不提出问题:混凝土结构验收和回弹检测真的很重要吗?回弹强度试验和标准养护试块强度评价哪个是判断混凝土合格的标准?是什么导致反弹结果如此之低?
1 关于回弹检测的适用范围
GB 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7.1条对混凝土强度的验收规定非常明确:“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T 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进行分批和评价标准》检验评价。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验和评价时,应采用28天或规定龄期的标准养护试件。试件的成型方法和标准养护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T 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现行国家标准对结构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进行评定,并按本规范第 10.2.2 条的规定处理。作者列举了这么多标准条款,只是为了说明一件事:混凝土强度的验收是采用标准的取样方法、标准的成型方法、标准的养护条件、使用标准试件或将混凝土转换成标准试件。有资质的机构按照GB/T 50107采用标准试验方法进行压力试验和评价,不得随意用回弹法代替。只有当混凝土试件的强度不合格时,才会对结构进行评估。估计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如果在施工现场取样形成的标准养护试件合格,则可以证明混凝土公司提供的混凝土强度指标符合规范。
求。施工单位或相关组织想用回弹法对混凝土结构的物理强度进行测试,以估算物理混凝土的强度。这是可以理解的,但用反弹结果告诉具体公司就有点不厚道了。回弹结果强行替代GB/T 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结果,违反了国家规范的相关规定。有人会说,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的依据是GB 50204-2015《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1条,“与安全有关的代表性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混凝土结构。结构实体检验应包括混凝土的强度……”但第10.1.2条规定“结构实心混凝土的强度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检验方法宜采用试样在相同条件下固化;当试样在相同条件下或相同固化条件下的强度未达到时,当条件固化试样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查。 ”也就是说,必要时对混凝土结构进行物理检查。首先,应使用相同条件下试样的强度。回弹取芯法只能在试件强度或同等条件下试件强度不满足要求时,按GB/T50204-2015附录D的规定进行回弹后,从五个值中选择回弹值。岩心样品在三个最小测量区域钻孔并在压力测试后进行评估。并不是说物理检验的时候,就是拿一个回弹仪,弹跳几个测量区域来判断混凝土的“生死”;关于回弹强度测量的作用,JGJ/T 23-2011的总则解释解释为“该方法是处理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基础”。笔者认为这个解释有点含糊,不如人民通讯出版社出版的《道路工程》:“回弹试验可以作为试块强度的参考。不得作为混凝土强度评估的替代品,也不适合作为仲裁试验或工程验收的最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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